恶意抢注图谋获利 “杰友升.net”域名被判注销
时间:2009-02-06浏览:6次
2月25日报道:计算机网络链接标记域名注册实行“在先申请”原则,即谁先申请谁先注册。不过,倘若注册的目的是恶意的,那么即便捷足先登注册成功也将最终归于徒劳。《市场导报》日前获悉,在衢州市中级法院宣判的一起网络链接标记域名侵权案中,一抢注的域名因恶意被判注销。由于该案被告提起上诉,此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
杰友升域名兜售15万
来自东阳市南马镇的陈某,于2007年8月13日向衢州市工商局衢江分局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办了一家杰友升服饰商行。同年8月,他通过中国万网在互联网上抢注了“杰友升。net”的计算机网络域名,并以“GEOSUN”的名称在计算机网络上对其经销的服饰进行商业宣传。
陈某抢注的“杰友升”及使用的“GEOSUN”名称并非凭空而来,其实他们都是一家企业的注册商标。这家企业即宁波杰友升照明有限公司,上述商标还被浙江省工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不言而喻,陈某抢注“杰友升。net”域名显然是有所图的。
据杰友升照明公司事后反映,陈某曾经通过电话方式,提出将“杰友升。net”网络域名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该公司,他还表示如果交易谈不成就要将该域名转卖给别人。
商标权人法庭讨说法
据悉,宁波杰友升照明有限公司为国内专业生产户外照明器具的一家企业,产品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于2002年获准注册的“杰友升”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冰柜、灯、电炊具、电灯、聚光灯等。
2007年9月7日,宁波杰友升照明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将被告陈某告上了衢州市中级法院。
法庭上,原告指出,作为商标的专用权人,其十分重视对商标的注册、续展、维权等维护工作,并投入了巨额广告和维护费用。“杰友升(GEOSUN)”商标先后被评为“宁波市知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
原告认为,被告陈某无正当理由将与原告注册商标及企业字号相同的“杰友升”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容易使网上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及其“杰友升”商标之间有关联,这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其抢注的“杰友升。net”域名。
对此,被告则辩称,被告与原告从事的行业不同,自己是做服饰的,原告是从事照明电器行业的,双方之间没有关联性。被告通过注册域名扩大企业的知名度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商标侵权,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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