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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域名也可以拍卖还债 北仑法院查封欠债公司

时间:2012-09-06浏览:2次

  9月6日消息,一个人欠钱惹上官司后,他的房子、车子等实体财产可能被法院拍卖,现在,虚拟财产也可能被拍卖。
 

  昨天,北仑法院开庭审理两起民间借贷案,被告都是北仑一家网络科技公司。
 

  在开庭前,法院已经对该公司名下的网络域名进行了查封。这是浙江法院系统首次对网络域名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今年2月,以这家公司为被告的多起民间借贷案陆续起诉到北仑法院,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
 

  上个月初,郑某、周某(昨天案子的原告)又分别起诉,要求该公司归还借款26万元和20万元。为了防止胜诉后公司已经转移财产,起诉时,两人就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但法官调查后发现,这家公司债台高筑,名下已经没什么财产。不过,法官了解到,这家公司持有的一个网站,是国内最大的生产某单项产品的网站,多家企业曾表示过购买意向。
 

  “这样一来,这个网站域名就跟我们经常拍卖的房子、车子、厂房一样,具有了经济价值,属于可控制的财产”,法官说。
 

  于是,法院决定对该网站域名进行查封,向该域名的管理机构厦门某互联网科技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与民事裁定书,对该域名办理了查封手续。域名被查封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只是持有人无法擅自进行转移、处分或变更。
 

  昨天开庭后,两起案子均未当庭判决。
 

  法官说,如果这家网络科技公司败诉且逾期不履行债务,法院将依法对该域名进行评估拍卖,拍卖变现款用于清偿其债务。
 

  法官:是有益尝试但不是所有域名都适合执行
 

  法院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查封其名下域名,这在浙江还是首次,从公开披露的信息看,全国仅有北京、上海等城市出现过几例。
 

  北仑法院执行局叶法官介绍,在域名的经济价值已经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情况下,法院将其作为可执行财产进行执行,是一种新的尝试。域名权作为一种新型权利,以网络域名为客体,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与财产类似的经济价值,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其查封。
 

  但叶法官说,不是所有的域名都适合执行,譬如法院可能无法执行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管理的域名(如com、net顶级域名),另外,许多域名要跟网站内容结合后才有价值,还有的域名只对特定的当事人、行业才有价值,离开特定环境,价值就将缩水,对这类域名进行强制执行意义不大。
 

  都市快报通讯员北纬北璎记者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