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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文.com繁简不等效问题

时间:2009-02-06浏览:3次

  8月31日报道:不久前,一起“广告.COM”注册无效的官司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在这场诉讼中,起诉方索赔59100元,要求赔偿由于“中文.COM”链接标记域名技术缺陷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据了解,该案的起因是,某广告公司在注册商处付费注册“广告.COM”链接标记域名,注册时,网站信息显示可以交费注册。因此,在交费注册后,这家广告公司便开始把“广告.COM”域名制作在各类公司推广广告中,进行企业宣传。不料,一段时间后得到通知,因为繁体域名“广告.COM”早在2000年已被注册,简体中文的“广告.COM”根本无法再注册,更不能使用。由于花了钱,耽误了工夫,却无法使用,该广告公司一怒之下将负责提供“广告.COM”注册的服务商告上公堂。
  据一家注册商透露,事件的真正起因在于“中文.COM”不符合中文域名繁简体等效的国际通行标准。简单地说,简体中文的“广告.COM”与繁体中文的“广告.COM”无法等效,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对应完全不同的两个网站。这是中文.COM自推出以来一直就存在的技术缺陷,而且至今尚未解决。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文.COM采取繁简体域名限注一个的办法,但是由于其繁体和简体域名的注册数据库各成体系,注册信息不能及时互通,管理已经趋于混乱。注册企业不能及时获得所注册域名是否已被注册的准确信息,不仅有可能因此失去自己域名的所有权,还有可能损失为网站和域名推广的宣传费用,这就可能造成“广告.COM”等类似案件频频发生。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由于特定的技术缺陷的存在,一旦中文域名邮件开始普及应用,简体繁体域名有可能对应的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收件人,由此出现的混乱将从网站系统蔓延到电子邮件系统。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6月底,我国大陆地区互联网注册域名数量已高达918万个,其中不少用户在注册中也曾遇到过这类技术缺陷造成的问题。但由于维权意识不高等多种原因,许多人都选择更换其他域名了事,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自身权益的维护。不过部分受害用户也表示,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将不排除考虑使用类似方式进行维权的可能。

  据悉,西安市碑林中级法院已受理这起针对“广告.com”的诉讼案件,承办法官正对这一新类型案件研究、调查。此案给那些准备注册域名的用户敲响了一次警钟,中文.com繁简不等效问题需谨慎对待,以免造成各种不必要的损失。。(高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