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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对周立波域名案件的分析

时间:2012-04-27浏览:2次

  4月27日消息,论坛(club.domain.cn)会员刘超先生今日在论坛发帖,提出了自己对于此次周立波域名案件的看法。
 

  刘超先生认为,代理周立波域名这个案子的律师(或者委托人)很有可能是行内人,因为一个普通的律师也许熟读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但是并不一定熟读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并且列出了以下五点推论:
 

  1. 完全读懂域名争议解决办法UDRP,并且知道流程.不再犯国美的错误.
 

  2. 收集对投诉人有利的证据和被投诉人无利的证据,并提交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而不是向法院提交,这点很重要)
 

  3. 域名争议三点完善,就能胜诉(1.周立波拥有zhoulibo的标识权益 2.对方没有标识权益 3.对方恶意使用),其中恶意使用方面,证据是很重要.
 

  4. 一个普通的律师也许熟读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但不一定熟读UDRP,所以我敢猜测,是行内人士接的案子.也许就是在的大佬,或者大佬旗下的公司.
 

  5. 周立波选择正确的委托人很重要,如果是一些普通的知识产权公司,可能不奏效.
 

  其次,刘超先生也向我们总结了域名案件非常重要的几个重点:
 

  1) 公证了证据,不管是争议解决机构还是法院,都是讲证据.
 

  2) 正确步骤,直接提交域名争议机构,而不是法院.域名争议机构(俗称仲裁)受ICANN授权处理域名纠纷,各注册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判决. 如果提交了法院,惊动了原注册人,由于域名原始信息得不到保护,域名可能会出现被原注册人转来转去,改头换面.则就算法院判决下来,也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必须首先提交域名争议机构。
 

  最后,刘超先生指出,如果周立波的委托人是行内人,这个判决下来之后,就会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申请强制转移,域名在美国,也会被转移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