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持有14年的Meest.com惨被仲裁
时间:2018-03-13浏览:310次
03月13日消息 近日,WIPO审结了Meest.com的UDRP诉讼。被投诉人持有时间长达14年的域名被判定转移给投诉人。
域名Meest.com注册于2004年,原域名持有人已经持有该域名14年。但持有人并没有提交答辩,导致域名最终被判转移。
案件投诉人是Meest Corporation Inc. of Toronto, Ontario, Canada,其注册持有的商标最远能够追溯到2010年,远迟于域名注册时间2004年。投诉人已经启用了.net、.us和.ca后缀的域名。
Andrew J. Park作为本案的唯一专家组成员,他解释道:
“投诉人注册的MEEST商标是非常知名的,并且已经使用了长达20年的时间。争议域名meest.com与投诉人的商标形成相同或混淆性相似。此外,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被投诉人正在或者已经有善意使用该域名的历史或意图。很显然,被投诉人的目的就是要将争议域名高价出售给投诉人或者其他商业公司。更重要的是,有证据表明,被投诉人将该域名用于做与投诉人业务相关的商业广告,与投诉人有竞争关系。很明显,被投诉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
最终,专家组判定被投诉人将争议域名Meest.com转移给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