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域名与注册商标的冲突解决途径
时间:2018-01-19浏览:20次
01月19日消息 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和经营从实体经济变更为互联网上的虚拟经济。而这时域名作为企业在互联网上的标识,也被经营者所重视,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在传统经济中起到标识作用的商标在今天的互联网环境下,与在网络中同样起标识作用的域名之间的冲突也愈演愈烈。下面小编带大家从域名的特征及与注册商标的区别来分析网络域名与注册商标产生冲突的原因及解决途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的原因
1、网络域名具有强烈的识别性
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地址,是企业在虚拟世界的门牌号码。用户可以通过该地址找到企业在网上的门户网站。同时,域名作为企业的标志,具有很强的标识性,代表着企业的商誉。我们知道,商标的显著特征之一也是具有标识作用,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反应了商家的信誉。因此,商家往往会将自己最具有显著性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域名同时进行广泛的广告宣传,使其与自己的商标融为一体,成为在互联网上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是反应商家商誉的重要手段。所以强烈的识别性是域名最主要的特征。因此,域名具有强烈的识别性,这也是域名与商标容易发生冲突的根源所在。
2、网络域名具有唯一性和无地域性
每一个域名在互联网上和全球范围内都是唯一的。一个域名只对应一个IP地址,当一个域名被注册后,那么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再对相同的域名进行注册。然而,商标保护具有区分商品和服务分类的特点,因此,同一个商标可以注册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因此,域名的唯一性与商标区分商品和服务的差别性成为域名与商标发生冲突的重要因素。
任何一个经过注册的域名,在互联网上均畅通无阻,没有任何国界的限制。因而域名具有无地域性特征。然而,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因此,域名的无地域性与商标保护的地域性的差别是域名与商标发生冲突的另一重要因素。
3、网络域名的先注册性
“先申请先注册”制度是域名注册的特殊注册制度。在注册过程中,域名注册登记机构事先不负责检索、审查义务等等。这些特殊规则主要从技术及网络便捷使用角度考虑 ,并未事先与有关立法机关沟通 ,故两者难免在某些地方会有不协调。因此,域名的先注册性成为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的技术原因。
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的解决途径
面对日益激烈的域名和商标的冲突,势必要寻找相应的解决途径,以避免二者的冲突。目前理论界提出较多的观点是建立域名注册检索制度。也就是在域名注册的时候,由域名注册机构对准备进行注册的域名进行检索。
然而有人认为,这在实际操作中并不现实。首先,由于检索对象为在先申请的注册商标,那么需要域名注册人员具有相关的商标知识,这个是不现实的。其次,检索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延长了域名注册的周期。因此注册检索制度很难应用于实践中。
对此,提出以下解决途径:
1、完善域名注册合同
在进行域名注册时,域名注册机构与域名注册人之间签署域名注册合同,对域名注册人的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以及约定当发生争议时将争议提交哪一个争议解决机构。这样,对域名注册人出现恶意抢注等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限制及制约,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预防的作用。
2、仿效商标制度采用域名有效期的续展制度
根据目前域名注册制度的规则,域名注册人不需要进行任何的维护,一经注册将长期有效。这样使本就有限的域名资源变得越来越少。因此,可以仿效商标注册制度,采取域名有效期的续展制度。例如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每10年进行续展,经过续展后的商标将继续有效。这样,将使某些被长期遗忘的域名重新进入公众领域所使用。
3、仿效商标制度设置撤销三年不使用的制度
有些域名被注册后,并没有被有效的利用,这样不能将有限的域名资源加以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可以仿效商标法规定的三年不使用制度,对于长期不使用而丧失其价值的域名,可以通过撤销三年不使用的制度予以撤销。防止有些域名持有人的恶意强占行为,也可以将有限的域名资源被充分的利用起来,发挥其价值。
4、完善域名保护的司法制度
完善有关域名制度及域名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域名纠纷解决的司法建设,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域名的发展,实现域名在经济生活中所起到的有益作用。